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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能源署

議題8準時、甚至及早進行重大機組的更新並商轉

發布於 2016-09-14 截止於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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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 新機組更新及開發:
  1. 台電公司火力發電機組之預期使用壽年分別為燃煤機組40年,燃氣複循環機組30年。考量新設機組自規劃、設計、施工至完工商轉需時甚長,台電公司於機組預期除役數年前即啟動機組更新改建計畫之可行性研究,並在廠址條件許可之下,盡可能採行「先建後拆」之方式,以免影響供電。然而,我國地狹人稠,各項發電計畫之推動過程皆曾遭遇不同程度之阻力,致工期必須依環境因素調整。
  2. 展望未來,預計屆齡除役之大型火力發電機組包括協和電廠1~4號機、通霄電廠4~5號機、興達電廠燃氣複循環1~5號機及燃煤1~4號機等,台電公司已積極推動規劃辦理前開機組之更新改建可行性研究。除現有機組更新計畫之外,台電公司亦積極推動大潭電廠增建7~10號機計畫(政府審查中)及高原電廠計畫(規劃中)等新建計畫,以充裕未來供電能力。
  1. 工程進度管控

    經濟部對於所屬各事業機構資本支出計畫執行非常重視,每月定期召開「經濟部公共建設推動會報」檢討各計畫執行情形,並確認是否總累計進度落後低於-0.8%、年度累計進度落後低於-4%及年度預算執行率未達95%。依「經濟部暨所屬各機關(構)年度施政計畫管制及評核作業注意事項」第5點第4款規定,計畫執行進度落後者,應列出落後原因說明及提出具體因應對策,如計畫落後幅度超過5%且落後期限達3個月以上者,計畫主辦機關(單位)應成立專案小組確實檢討改進。

    以台電公司目前興辦之林口、通霄及大林電廠更新計畫為例,台電公司各項管控作為說明如下:

 

計畫名稱

各機組目前預定商轉時程

林口更新計畫

1號機:105/10/15;2號機:106/04/01;3號機:108/07/01

通霄更新計畫

1號機:106/07/01;2號機:107/01/01;3號機:107/07/01

大林更新計畫

1號機:107/02/16;2號機:107/07/15(行政院審查中)

  1. 赴上級機關每月例行專案會議報告:
  1. 經濟部公共建設推動會報:每年11次。
  2. 工程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每年11次。
  3. 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經濟部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
  1. 台電公司相關定期管控檢討會議:
  1. 總管理處大會報:

    由董事長主持,計畫主辦單位或主管處報告計畫預算、工程進度及「主要關鍵要徑里程碑」執行情形、落後原因及因應對策。

  2. 專案檢討聯席會議:

    總累計進度落後3%以上由工程副總經理主持,落後5%以上由總經理主持,落後計畫主辦單位主管處報告主辦計畫預算及工程計畫落後原因及因應對策。

  3. 總管理處資本支出推動小組會議:

    由主管企劃處副總經理擔任召集人,工程副總經理列席,每年4、7、9、11月召開,針對執行績效不彰之計畫逐案檢討。

  1. 計畫主辦單位及主管處工程進度管控作為:
  1. 每月召開關鍵要徑工程進度檢討會。
  2. 各項工程每月召開施工情形檢討及協調會。
  3. 每月處務會議中檢討各計畫執行情形。
  4. 不定期召開進度落後工程檢討會。
  5. 工程主辦部門視需要與承攬商雙週、每週或每日開會,檢討施工情形及介面協調。
  1. 未來精措施
  1. 與地方政府建立溝通平台,促進電力建設推動
  1. 為使發電計畫推動可獲地方政府支持,因應近期推動之「大潭增建機組計畫」及「高原燃氣發電計畫」,台電公司已於105年7月成立「台電公司與桃園市政府溝通平台機制」,俾利發電計畫推動順利。
  2. 為利「興達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及「大林電廠#3~4機計畫」之推動並達成規劃目標,台電公司成立「南部地區電源開發規劃溝通小組」,積極與高雄市政府及地方民代溝通協調並瞭解地方需求,期能達成電源規劃目標,以因應南部地區之長期電力負載成長及維持區域供電穩定。
  1. 陳請經濟部協助中油如期完成第三接收站

    為利「大潭增建機組計畫」可於111年起陸續商轉,除計畫已於105年8月18日經濟部轉陳行政院外,攸關本計畫燃料供應之中油公司「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計畫」為計畫如期商轉重要關鍵因素,爰為確保計畫燃料供應無虞,台電公司於計畫陳報時,亦併陳請經濟部協助中油公司如期完成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計畫,以確保「大潭擴建計畫」順利推動。

  2. 加速「高原燃氣發電計畫」提早完工商轉

    為戮力達成政府「非核家園」目標及彌補核能除役供電缺口,原規劃113年7月完工商轉之「高原燃氣發電計畫」將加速辦理,商轉目標可提前一年於112年7月完工商轉。

綜上所述台電公司為強化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工程進度管控,除成立較上級要求之專案小組更為嚴苛之現場專責施工單位進行督導、協調分項工程施工,並就近辦理一級進度管控;主管處部分,亦利用處務會議(或專案會議),按月檢討落後項目並協助改善,總管理處則由營建處彙整各計畫執行情形,於總經理主持之大會報提出說明,其內涵除包括里程碑之檢討,舉凡計畫總累計工程進度落後超出0.1%者,均在檢討之列。各項管控作業均符合上級要求且標準更為嚴謹。

未來台電公司將全力配合政府推動非核家園政策,推動各項發電計畫時除賡續落實既有進度管控機制,並將恪遵政府施政態度,強化對外溝通管道與效能,遇有台電公司無法解決克服阻礙時,將適時、儘速尋求上級單位協助,務使各重大火力發電計畫如期如質商轉。